叶振东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,2002年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司法考试,从事律师工作。现安徽品涵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,全省司法系统“十大杰出青年”,安徽省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优秀律师,合肥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员,蜀山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员,合肥市首届维护职工权益优秀律师,安徽省九三法律专委会副主任,安徽省电视台以及合肥电视台特邀评论员。
擅长领域涵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、房屋买卖合同纠纷、企业融资担保、股权转让、知识产权以及刑事辩护等领域。
叶振东律师曾先后担任安徽省绿都建筑装饰有限公司、安徽银坤商贸有限公司、安徽易德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、合肥永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、合肥电视台《庐州和事佬》栏目、合肥长江通讯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、合肥首创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、合肥亚太日化有限公司、合肥智越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常年法律顾问。
执业期间曾成功代理《98岁老人状告中学生》一案,该案被中央电视台《今日说法》栏目、《新安晚报》等媒体连续报导,通过本人的调查取证,积极辩护为中学生家庭避免了损失,弘扬了社会正气,此案被中国法律法规网收编为经典案例;
成功代理过《乘客火车站受伤获赔案》,该案先后被安徽省电台的《案件调查》栏目、合肥市电台《晚间播报》栏目报导,并于2007年被安徽省律师协会评为近三年来消费者十大维权案件;
成功为张某某涉嫌强奸罪作无罪辩护,辩护观点终获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,最终使被告人无罪释放,该案系肥东县建国以来第一起无罪辩护成功的案例。
成功代理“芜湖路血案”受害人(国家二级演员、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人)闹市被杀一案,使受害人亲属获得充分赔偿;
成功代理患者亲人因本省三甲医院检查失误,导致婴儿被引产,最终获赔一案,开创了我省婴儿被引产索赔第一案。……
叶振东律师不仅办案认真,还热心参加公益活动,对近年来祖国发生的地震、洪水、干旱等自然灾害,叶振东律师总是积极捐款,2010年叶振东律师被评为西南抗旱爱心律师。
叶振东律师还经常接受省、市电视台的邀请,参加安徽电视台《第一时间》、《公共频道》、合肥电视台《生活频道》、《新闻频道》、《庐州人家》等栏目邀请,为普通百姓解决法律纠纷,化解矛盾,创建和谐社会。同时叶振东律师还经常为《合肥法制报》、《新安晚报》等报社撰稿。